图/CFP
延迟退休、养老金“缺口”、双轨制、以房养老……随着养老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出台,这些问题逐渐升温。老龄化的加速,让中国社会陷入对“老有所养”的集体忧虑。
养老体制改革如何推进,新一届中央政府多方听取建议,最大程度弥补各方分歧。多家学术机构受邀分别提交养老体制改革方案,以备参考。
新京报记者专访改革方案的两位主要设计者,分别阐述改革路径构想。
延迟退休是早晚的事
新京报:公众都很关心延迟退休,你赞成延迟吗?
郑秉文:这个问题还用再讨论吗?延迟是一个趋势,早晚的事,全世界都是这样做的,中国计划生育这么多年,人口老龄化更严峻,能例外吗?
新京报:但是很多人不愿意延迟退休,你这样坚持,就不怕被网民骂?
郑秉文:有的人因为骂就不坚持了,改变了。作为学者,我不会因为被谁骂而改变,而且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越来越急迫。欧洲的教训已经提醒我们,越早改革,改革的成本就越小,社会震动也越小。法国曾因为延迟退休,两任总统下台。
新京报:但公众认为,在中国,延迟退休,只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受益。
郑秉文:这是一次分配制度的一些不公导致的,与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没有直接关系。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激励
新京报: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不是也算一种解决方案?
郑秉文:延长养老保险的基本缴费年限,在很多国家是这么做的。延长缴费年限与延迟退休往往是一回事。有的国家最低缴费年限比中国还低,但这个最低缴费年限实际上不起作用,因为“多缴多得,少缴少得”这个制度设计下,很多人为了多拿养老金就自动多工作了。就是说,延迟退休的结果是可以多拿养老金的。
反观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也可以多缴,但是多缴多得的激励性不是很足,延长缴费年限就难以执行。
新京报:你认为如何改革才更有激励性?
郑秉文:应该建立一种精算型的制度,多缴多得,少缴少得,在国外,这叫“对等原则”。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20年前设立时,其初衷本来是想体现多缴多得原则,但在后来的实践中,却渐行渐远,尤其近十几年来,连续统一上调待遇水平,打乱了很多制度机制。现行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搞得参保人、社会舆论和政府的行动离心离德,社会互信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