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商铺老板,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他做生意当起了老板。但他劣根不改,中秋节前,为了盗窃一些过节用品,他连砸四辆轿车。没想到“天上掉馅饼”,从盗窃的一个“汾酒”箱内,他竟然发现了整捆整捆人民币。正准备挥霍这笔不义之财时,警方将手铐戴在了他的手上。
9月15日一大早,家住朔州市朔城区盛世嘉园小区的王女士匆匆来到朔城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停放在小区楼下的迈腾车前挡风玻璃被砸,放在后备厢内的300万元人民币和3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4万元)被盗。
王女士回忆,被盗的前一天下午4时许,她和丈夫从朔州开车去宁武其姐姐家取了100万元人民币,后又到其弟弟家取了190万元人民币、30万美金,连同自己原有的10万元人民币,分别装进一个二十年巴拿马汾酒专用箱和两个红色月饼礼盒内,用胶带纸封好口,放于汽车后备厢内,然后开车回朔州。晚上8时许,他们将车停放在小区西单元门口。此事,除了他们姐弟,外人无人知晓。15日早上8时20分,王女士发现她家的车被砸了,如同五雷轰顶,“嗡”的一下,两眼发黑昏了过去。
这是朔州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盗窃案。朔城区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火速赶往现场勘验。现场被盗车周围撒落了一摊碎玻璃片外,后备厢完好,并无被撬痕迹。水泥地上几乎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警方以现场为中心向外辐射摸排。现场附近有大同市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百米之内又有摄像头监控。警方立即调取了监控录像,虽然画面有点模糊,但是一辆黑色别克英朗轿车进入警方视线。画面中一个身高1.70米左右、戴着眼镜、上身穿白衬衣、下身穿蓝色牛仔裤的中年男子从别克车上下来,分别砸了现场停放的4辆车,偷了车上的东西,然后驾车离去。警方根据筛选结果展开搜索,并迅速查清车主名叫张某,又进一步确定了张某的其他信息。9月17日,警方在德威装饰城某门店将张某(男,34岁,朔城区人,经商)擒获。面对办案民警的审讯,他对砸车盗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其实早在2003年的时候,张某就因犯抢夺罪被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他开始经商,现在经营一家建筑装饰门店,收入很高。一家四口,儿女双全,有房、有车、有自家的门店,也算城里小有名气的一个百万富翁,但张某劣根不改。中秋节来临,他想偷些过节用品。
9月15日凌晨1时许,他驾驶自家的别克车来到位于张辽路的中国银行附近,瞅见银行楼下并排停放着4辆小轿车。他首先来到一辆黑色迈腾轿车前,四下里瞧瞧没人,弯腰捡起地上的一块砖,把车的前挡风玻璃打碎,伸手将车门打开,顺手牵羊把一瓶茅台酒拿走,放入自己车内。随后他将后座搬倒,将后备厢里的一箱“汾酒”和两盒“月饼”搬到自己的车上。张某是个贪得无厌的人,他想“鱼”和“熊掌”兼得,连车上的雨刷器都没放过。接着,他砸了第二辆车,将该车的脚垫和雨刷器偷走。此时,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偷了这么多东西,自己的车牌还暴露着,万一警方发现,岂不是……他不敢继续想下去,赶紧用白纸将车牌包扎严实。他看看四下里仍无人,又放胆砸了第三辆、第四辆车……
回家后,他打开一个箱子是水蜜桃,接着他打开那箱“汾酒”。啊!他几乎叫出了声,里边全是百元面值的整捆人民币,他顿时欣喜若狂,转而后怕。他甚至没敢细数里边有多少捆人民币,也没敢看那两盒“月饼”,生怕第二个人发现了这个秘密。他赶紧把这个箱子封好,就近放进一个新冰箱内,外面还用包装箱套住。一回头,发现地上还是落下了一捆10万元的人民币。他抽了两千元准备零花,其余全部放入暖气罩里。
案发第三天,警方搜查了他的家,缴获了全部赃物。当天,赃物全部发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