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22日)17时,据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海淀法院定于9月26日上午9点30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李某某辩护律师陈枢昨天对记者表示,其已经接到了法院通知。虽然对于判决结果还不好预测,但是李某某及其监护人都已经明确表示,如果一审法院对李某某作出有罪判决,李某某肯定要
上诉。被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称,杨女士因身体原因不到场。
2013年7月8日,海淀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由于该案5名被告人中4人是未成年人,2013年8月28日和29日,海淀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李某某等5人在本市海淀区一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湖北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等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中4名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开庭当天,李某某在法庭上坚称案发当天他“喝多了,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李某某的辩护律师为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之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称,该案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开庭之后,3名被告人赔偿了受害人杨女士40余万元,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记者 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