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市机关事务局的消息显示,今年上半年,由于简化公务接待,市接待办接待费用支出同比减少26.2%。“不该接待的不接待,会议用餐尽量安排自助餐,其他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单位食堂安排用餐。”该局负责人说。
这是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直接体现。今年以来,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市机关事务局五部门联合发文严控“三公”经费,52个市级部门网上“晒”预算和“三公”经费,确保今年市级“三公”经费开支比上年压缩25%。
报销接待费需附接待任务批件
今年4月初,重庆市五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确保2013年重庆市“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
《通知》为全市各部门压缩“三公”经费提供了操作指南。根据《通知》要求,因公出国(境)费用应按出国(境)人次、天数和国家规定的出国经费标准从严控制,未按规定等级执行的超支费用由个人自理。
公务接待费应严格控制开支标准和接待范围,会议、节庆、论坛、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应安排在定点饭店,其他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单位食堂安排工作餐。
报账方面,报销因公出国(境)费用应附加出国(境)任务批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正式发票原件等,与出国(境)公务无关的费用和超预算支出不得报销。报销公务接待费应附加接待任务批件、正式发票原件等,礼品、娱乐、景点门票等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应执行而未执行定点饭店规定的费用不得报销。
压缩“三公”经费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在《通知》出台后,5月底,市委市政府再次就“三公”经费管控召开会议,进一步压缩开支,确定全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压缩25%的目标。会议强调,再次压缩“三公”经费,关键是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要严格控制公车配备、严格出国审批、严格整治公款吃喝,在管控制度上要不断完善。
6月7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重庆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其中,“三公”经费预算直接压缩25%。同时,52个市级部门也分别在各自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据悉,为确保“三公”经费压缩取得实效,除了向社会公开,重庆市还将“三公”经费纳入审计范围,对“三公”经费支出水平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市级部门(单位),实行重点审计或专项审计。纪检监察机关也将“三公”经费管理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考核内容。对在“三公”经费管理中骗取财政资金、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进行追责。同时,将对“三公”经费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运用于次年的预算安排,对违反规定和标准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水平高的单位,将按程序采取措施核减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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