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据调查,目前主城区范围内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的改造总量为56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7.21万户,其中需要整体拆除类区域涉及522万平方米、6.32万户,修缮加固及改扩建类区域涉及45万平方米、0.89万户。计划从2013年起用5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改造项目的安置补偿政策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居民自愿选择。黄奇帆说,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可以有效拉动投资、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让更多困难群众住进新居,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
另据统计,从2001年起至2012年底,主城各区有计划有步骤改造完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共2200多万平方米,30余万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补充完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增加了“园区或开发区集体申请公租房”的规定,即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园区或开发区管委会,可以集体租赁方式向市公租房管理局申请本园区或开发区附近的公租房;
)《通知》也对“过渡期内的住房安置对象或被征收人申请公租房”的条款进行了补充,凡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后安置过渡期内的住房安置对象和被征收人,只要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均可申请公租房;《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换租的相关内容。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决定》等事项。
副市长翁杰明、凌月明、张鸣、陈和平、刘强、谭家玲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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