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参军入伍的市民注意了:今年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目前已经开始报名。华龙网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征兵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主城九区所属街道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想参军,可保留该校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大学生参军,国家还将补偿学费。
征兵时间从冬季调整为夏季
据市征兵办副主任邓永毅介绍,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起,重庆市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往年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大学生参军国家补学费 还有多享优惠政策
今年的征兵政策特别制定完善了大学生入伍相关政策。今年已参加完全国高考并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想参军的,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再到这个学校入学读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对于已进入大学读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应征中,享受“三优先”。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服役中,享受“两优待”。一是补偿学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是直接提干。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服役满1年半,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军官。
退役后,享受“四优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参加“专升本”考试,单独划线招收。
今年主城九区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
据介绍,今年的新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另外,相应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重庆主城九区所属街道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各区县初中生征集数量要比往年减少。
今年重庆市女兵仍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6月20日至8月5日18时前,适龄女青年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应征(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
市征兵办公室主任、重庆警备区参谋长邵荣德答记者问:
问:今年征兵政策做了哪些相应调整?
答: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
问:今年新兵征集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适龄青年应征有哪些程序?
答:①7月底前,适龄青年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报名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经兵役机关网上确认为预征对象后,自行上网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征兵开始后持该表参加实地应征。②8月初,应征公民按兵役机关通知的时间到指定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③8月中下旬,兵役机关对体格检查合格人员进行政审。④9月上旬,兵役机关对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进行预定兵,经公示后批准入伍。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何规定?
答: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问:重庆市退役士兵优抚、安置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从2012年起,重庆市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8000元/年,并适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在安置政策方面,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属烈士子女的士兵退出现役后,属于安置政策改革后符合安排工作的安置对象,由安置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安排工作,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安置去向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后优先安排工作。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时,安置地区县人民政府发给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并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创办微型企业的,可享受财政、税收、融资担保、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并在注册资本构成上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