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庭审刘志军视频截图。资料图片/新华社发
新华网快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刘志军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缓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民网北京7月8日电 (杨孟辰 张雨 王天乐)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刚刚宣判,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有媒体曾报道,6月14日,一审开庭五日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和娄秋琴再次来到秦城监狱,在会见室,刘志军告诉自己的辩护律师“无论生死,都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