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股发行改革方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的临近,
IPO重启的预期变得越发强烈。而在18日证监会召开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监管层则更为明确地透露出了IPO最快将在近期重启的信号。
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在本次会议中,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最新消息显示,在新股发行事实上暂停了长达将近8个月之后,尽管本轮新股发行改革方案甫一公布就收到了众多批评和质疑之声,监管部门仍然有望在近期内重启IPO,并将会在已过会企业中优先选择,满足相应条件的过会企业将成为IPO重启后的首批发行对象。
在培训会议上,面对来自79家券商、3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8家律师事务所的300多位参会人士,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坦言,本次新股发行改革方案获得的意见反馈比较多,超过以往,且不乏一些批评意见,认为新方案只是技术性改良、没有进行实质性变革,集中表现在:审核权还在证监会、发行条件修改没有涉及、发审委制度没有改。对此,姚刚解释称,核准制、持续盈利能力作为发行条件、发审委制度等都是证券法规定的,在证券法未修改之前不能违背,只能在法律原则下尽最大努力推动提高各环节透明度。
姚刚提到,目前新股发行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包括: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令人十分担忧,造假不是个案。证监会理解运动式方式进行财务检查不是长久之计,但不做引不起大家重视;部分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不够;发行人上市与圈钱冲动、大小非高价套现等现象突出;投资者把新股发行与二级市场涨跌捆绑在一起。他还专门提到了近期媒体对发审委制度的报道,说“一个本来的公益事业现在却让人趋之若鹜、挤破脑门也要进来,可能确实是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目前,证监会拟定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至6月21日为止。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正式发布后,履行完相应程序、根据意见对信息披露材料做完修改的公司,符合给批文条件的,原则上给予批文。刘春旭在当天的会议上还表示,IPO重启会在已过会企业中优先选择,但是需要满足以下七个条件: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落实新意见中对发行人、股东等的要求;无未办结信访事项;纳入财务专项核查的企业完成反馈答复;不涉及被处罚调查中保荐机构;财务资料虽然有效但已经过完整财务周期的需补充说明、披露。
他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出台的同时,将同步发行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同时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亦在修订中,不一定同步推出,但力求越快越好。
一位参会的投行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当天会议的情况来看,IPO重启时刻已经十分临近,最快甚至将有望在7月份实现。不过该人士认为,重启之后,刚开始应该只限于已经过会的企业,而尚未过会的企业恢复审核,可能仍然要等到8至9月份。WIND统计数据显示,在经历了本轮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之后,目前已过会但尚未发行的企业共有83家,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600亿元。其中,陕西煤业和中邮速递的融资规模较大。不过,在第二轮的抽查之中,中邮速递补交了自查报告并被抽中,其命运尚不得而知。
18日当天,尽管受到了IPO重启消息的影响,上证综指仍收于2159.29点,微涨0.14%,深证成指收报于8470.87点,上涨了0.79%。在部分券商人士看来,IPO重启的利空消息在前一段市场的大跌中已经得到了较为充分的释放,因此市场反应有限。北京一家券商的保代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不考虑批量发行的情况下,即使是按照每周10家的发行速度,已经过会的企业完成发行也需要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除了一些规模特别大的项目之外,不会对市场造成特别大的冲击。“反正现在市场已经很差了,再糟糕又能糟糕到哪里去呢?”他说。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