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陕西省神木县“集资大王”刘旭明涉嫌集资诈骗被逮捕,入股条等证据显示,该案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其中,神木县人大主任之子高某入股6000万未收回,他声称这些钱是朋友借款及银行小额贷款获得。(6月8日《京华时报》)
“集资大王”果然“名不虚传”, 并无多少“硬通货”,仅凭其“很有资金实力”且“为人挺阔”的“口碑”,竟然将3亿巨款诈骗而来,收入囊中,不免令人刮目。多行不义必自毙。而今逮捕,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不过相比这些,一些网友对神木县人大主任之子高某似乎更感兴趣。这也难怪,涉案金额3亿多,他就入股6000万,作为一个“年轻人”,哪来这么多钱?
虽然某声称这些钱是朋友借款及银行小额贷款获得,当然这不是没有可能,不过6000万毕竟不是一笔小数,果真全系外部钱财,令人存疑。至于银行贷款,那也不是说想贷就能贷的,需要资产抵押。如有大笔资产可抵押,被抵押的资产又成了疑问。
不管怎么说,高某的“经济实力”令人费解,心生疑窦。虽然至今未收回对他是个大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此不再追问其资金来源。
当然,以现有信息,谁也不能肯定他入股的这笔巨款一定存在问题,但6000万到底是怎么来的,光有笼统的“自证清白”不行,需要有关部门介入细查,给公众一本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