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记者从会上获悉,3年内,重庆市将关闭100个小煤矿,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副市长刘强出席会议。
此次整顿关闭的煤矿包括资源枯竭或接近枯竭的矿井,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煤炭资源勘查和开发规划的矿井,安全条件差且整改不到位的矿井,安全事故多发或问题严重的矿井,不符合兼并重组要求的矿井,实施资源整合、确定为被整合关闭的矿井,不按规定完成项目建设的矿井,资源条件差、经营前景差申请关闭的矿井。
其中,年产6万吨(不含6万吨)以下的小煤矿,2010年以来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1年发生3次一般事故的,必须关闭。今年,将首先关闭40个小煤矿。今后新建煤矿设计生产规模和整合矿井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9万吨/年,且须达到“一证一矿、一套生产系统、一套组织管理机构”的要求。
据了解,为推动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已筹集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补助关闭煤矿。但对资源枯竭煤矿、事故煤矿、当地政府已公告关闭仍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不予奖励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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