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崔静)民政部5日公告58家
基金会的2012年度检查结果,其中,53家基金会合格,4家基金会基本合格,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年度检查不合格。
4家基本合格的基金会分别是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和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民政部并未在公告中注明上述基金会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具体原因。
记者查阅民政部出台的《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了解到,基金会不按照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擅自设立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基金会理事、监事及专职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或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基金会组织机构管理方面有关规定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登记管理机关可视情节轻重作出年检基本合格或年检不合格的结论。
按照《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年检结论后,应责令该基金会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据了解,民政部对172家基金会进行了2012年年度检查,并已于此前公布了首批29家基金会的年检结果,结果为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