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本月4日从市城乡建委获悉,《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炉。该《暂行办法》对开发商不诚信行为进行了约束。
《暂行办法》提出,通过信用体系建设专网和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与共享,并以此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和企业“黑名单”制度。
公众如何投诉开发商不良行为?市城乡建委人士介绍,社会公众可通过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网(
www.cqkfb.com)投诉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部门将核实后的投诉信息录入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媒体公开披露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经核实后也将录入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信用综合测评排名靠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享受公开表彰、重点扶持、减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存项目资本金、提高项目资本金抵扣比例、预售资金优惠使用、推荐评优评强和信用等级评价授牌等激励政策。
信用综合测评结果靠后和有不良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采取公示曝光、约谈企业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强资格、严格资质审查、全额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项目资本金、严格预售资金监管以及纳入黑名单企业管理、限制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等惩戒措施。
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期限为二年,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公开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