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黔江区公安局获悉,一黔江居民无意间捕获一只罕见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飞狐,当地有关部门准备放归大自然。
5月31日晚上11点30分,黔江区舟白街道路东居委二组居民刘建康路过自己开的超市门前,突然发现一只貌似猫的动物爬在超市底楼的玻璃窗上。刘建康高吼一声,想把它吓跑,没想到这个动物猛然回头张望,两眼发光。
刘建康走近一看,这只动物既像猫,又像狐狸。他叫来几位邻居,将小家伙擒获。刘建康上网查询,发现这只动物很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飞狐。刘建康意识到捕捉国家级保护动物是违法的,便于6月1日拨通了黔江区公安局舟白派出所的电话。
当晚,派出所民警赶到刘建康家中,将小家伙带回派出所。6月3日上午,黔江区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站站长满怡菊得知情况后,前往派出所辨认,确认这只野生动物正是飞狐,体长98厘米,尾巴50厘米,重约3公斤,系国家2000年公布的有重要经济与科研价值的珍稀野生动物。
当天,舟白派出所民警将飞狐移交给区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站。该站工作人员表示,这只飞狐目前身体虚弱暂不宜放生,待喂养几天体力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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