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豪宅、开豪车,却拖欠他人债务,是“老赖”的真实写照。为破解“执行难”,5月30日,渝中区法院与长航公安重庆分局签署协议,正式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限制“老赖”乘坐豪华客船等高消费行为,并在查控“老赖”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根据协议,我市法院因执行案件的需要,可以向案件被执行人(包括“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同时,法院可以请求长航公安重庆分局及其派出机构,在工作中协助限制“老赖”乘坐豪华客船。
豪华客船如何界定?渝中区法院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未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在乘坐交通工具时,禁止选择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具体如何操作?协议规定,法院在需要长航公安重庆分局协助查控“老赖”或限制“老赖”登船时,应当向该分局或其派出机构出具《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协助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函》、《协助查控、限制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员身份证明或照片等信息材料。长航公安重庆分局在核对豪华客船乘客信息时,一旦发现属于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在核实身份后,将立即通知渝中区法院,并根据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及时协助控制“老赖”。
此次渝中区法院与长航公安重庆分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是在水路堵截“老赖”。今年,还将加快与高铁、机场的信息对接工作,打造我市执行领域的“水陆空”战略,老赖坐飞机、高铁等行为都将受到限制。
该协议不只是对渝中区法院有效,协议规定,各中、基层法院需要协助查控、限制“老赖”的,可通过市高院转交渝中区法院,与长航公安重庆分局对接。此外,为进一步查控“老赖”,我市法院已先后与市公安局、重庆18家商业银行等建立起执行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