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作出决策:未来5年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50万人。目前,作为我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这项工作正在相关区县如火如荼地开展。
过去十余年里,我市累计搬迁58万人,帮助了山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保护了生态环境,低成本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走出了一条转变扶贫方式的新路子。
今后5年50万人的搬迁计划,时间紧,任务重。记者近日调研发现,资金、土地和产业发展,是完成任务亟待破解的三大难题。
搬走的不是最穷的
最穷的却搬不走
现象:
调查发现,目前从高山地区搬出来的人,多是“有些家底”的贫困户,而一些极贫户,由于无力负担搬迁费用,还留在深山里,生活比以往更为艰辛。
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二社,有一个名叫“斑竹林”的地方,位于山坳中,紧挨贵州习水县,到镇上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过去,这里住着不少村民,后来,搞搬迁工程,社里有能力的人都搬出去了,剩下几户人家——他们的情况可用四个字概括:老弱病残——又因为村民大多走了,这几户人家与外界的联系更少,生活更艰难。
其它不少地方也有类似现象。记者走访中发现,成建制的搬迁较少,几乎每个村都有一些最穷的人难以搬迁。相反,搬出来的人大多有些“本钱”,要么本来就在外打工,有些积蓄;要么年轻力壮,具备脱贫的条件,即使借钱修房买房,仍有能力偿还。
对策: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建房标准,一般为90-200多平方米,建房大约需要8-15万元,这对贫困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今年,市里统一了易地搬迁、生态搬迁、专项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的市级以上投资补助标准,按每人8000元落实到区县(自治县),如果足额发放,搬迁农民每人可获得8000元补贴,每户按照3.5人计算有2.8万元。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扣除了部分集中居住点的平场、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其扣除标准不等,约1000-2000元/人。这样,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的钱就更少了。
目前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资金分为三大块:一是发改委的“以工代赈”资金和易地搬迁资金,以及我市向中央争取的民生专项资金;二是扶贫办每年获得的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三是城乡建委的D级危房改造资金。三块资金加到一起,仍明显不够。
有关部门建议:一是加大整体投入,二是用好用活“地票”交易政策。“地票”交易是重庆特有的政策,区县的土地复垦基价溢价平均每亩约12万元,农民的宅基地平均约0.7亩,如果用好这一政策,仅宅基地复垦,就有约8.4万元,加上每人可获得的8000元补贴,可基本满足建房需求。
老房有地路太远
新房路宽却没地
现象:
眼下的窘境是,农户搬迁后距离原有耕地、林地较远,生产极不方便,造成了大部分耕地、林地闲置;而在新的安置点周围,农户又没有多少土地可种。
记者在云阳县凤鸣镇锦屏村采访时发现:山上到山下不通公路,但由于山下的集中居住点土地少,一些村民就扛着锄头上山耕种,这样一来每天上下山占的时间相当多,管护庄稼便没有过去那么细心,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而集中居住点建得大气、漂亮,紧邻公路,各种生活设施一应俱全,这样的地方一般难有大片土地可耕种,不少人因此选择了外出打工,住房空置。还有一些村民,也不管新居的条件,就在周边用笼子养鸡,给集中居住点造成了一定污染。
对策:
就安置方式而言,转户进城、投亲靠友等无土安置方式可以有效避免这个问题。市里也鼓励无土安置,并给予其种种优惠政策,包括新建房用地免收一切费用(除使用国有土地和占用耕地外)、免收建房相关费用、减免房屋买卖交易契税等、减免闭路电视入网费和用水入户费、免费获得可供选择的建房样板图等。
但目前集中安置还是“主流”,其中尤以有土安置为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村民选择有土安置方式,市里将保证其继续拥有不低于0.5亩的基本口粮田,但由于集中居住的人动辄数百,很难配套大片土地,遂产生了上述现象。
市扶贫搬迁办有关人士建议:一是“种懒庄稼”,即在原有的耕地、林地上种一些核桃、板栗之类的经济作物,一年半载才上去看看,这样可大大减少时间和劳力的耗费。二是将安置点附近农户因外出务工闲置的耕地、林地转租给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户耕种。三是将集中居住点纳入土地利用规划,这一点涉及面太广,需要从长计议。
村民成“房奴”
后续发展难
现象:
第一和第二个问题衍生出了第三个问题:因为缺少资金,但千载难逢的搬迁机遇又摆在面前,所以一些村民借钱也要搬出来,又因为集中居住点的后续产业发展没有及时跟上,出现了一些村民搬进新房,反而“更穷”的现象。
记者在武隆、涪陵等地采访时发现,由于建房所需花费巨大,一些村民背上了债务,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涪陵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搬进新家,刚开始还有一些兴奋,但过后不久,就觉得心里很沉重,毕竟背上了几万元债务,可能打工好几年都还不清。”
对策: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少,除了前文所述的加大投入,促使政策向贫困户倾斜等降低搬迁成本的方法外,还可以通过鼓励村民进城务工,集中居住点与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相结合,解决他们的后续发展问题。
但更“主流”的方法是让村民离乡不离土,与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记者在武隆县双河乡木根村发现了一个颇为典型的例子:当地以高山蔬菜为特色产业,村民搬迁并集中居住后,被当地一家蔬菜公司吸收为会员。这家公司视农民不同的情况而灵活对待:第一类是人多地少的,采取股份合作的办法,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通过打工获得收入;第二类是人少地多的,则集中流转土地,以土地入股,让农民成为农场业主之一;第三类是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只愿意自己发展却又收入不高的,公司就将其生产、销售等组织起来,通过保底收购实现二次分红。
通过这几种方式,该公司发展核心基地2500亩,带动370户村民种植高山蔬菜,辐射面积达到3000亩。该村年人均纯收入已突破1万元,从贫困村一跃成为富裕村。
因此,引导企业和大户采取承包、转租、入股等形式流转耕地、林地,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和林业经济,既能有效利用搬迁群众的原有耕地、林地,又能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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