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杨毅沉、朱东阳)北京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0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3年6月1日零时起,北京市各出租汽车
调度站不再向进入调度站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取进场费。
北京市三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本市出租汽车调度站不再收取出租汽车进场费的通知》规定,出租汽车调度站产权单位、委托管理方及调度站上级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得向进站运营出租汽车收取进场费用的规定,认真做好调度站的管理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调度站面积、功能和停车位,不得降低服务标准。调度站运营维护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办理。
记者了解到,此举旨在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包括机场、火车站在内的北京出租汽车调度站的管理服务,吸引出租车驾驶员到调度站运营,方便乘客打车,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环境。
今年2月,曾有媒体报道,一名从北京西站打车回家的网友发微博质疑,火车站客流大,本来打车就困难,车站调度站向出租车司机收取1元进场费是否会加剧打车难。“该不该向出租车收取进场费”一度引起社会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