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第12个年头。每年2月1日到4月30日,为长江重庆段禁渔期。
5月1日起,我市今年的禁渔期结束。然而,“解禁”并未让59岁的渔民周荣析高兴起来,他很担心“打不到多少鱼”。
他的担忧,得到了我市渔政管理部门和专家的认同。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采砂破坏河床、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影响,禁渔12年来,长江重庆段的鱼类资源衰退趋势并没有得到遏制。为此,业内人士呼吁,除加大各部门执法监督力度、继续实施增殖放流等措施外,应适当延长禁渔期。
珍稀鱼类越来越少
“这些年,长江鱼少得可怜,一天能打两三斤就不错了!”周荣析是铜梁人,渔龄已有40多年。
“记得上世纪70年代在合川,一网下去就能捞个几斤,中华鲟、胭脂鱼、青鳝、黄辣丁、水米子、剑鱼,都能经常看到。运气好,一天能打20多条青鳝,曾经还在江津打起了一条50多斤的鲶鱼。”
“现在,打起的鱼大多是人工放流的鲫鱼、白鲢、草鱼等,野生长江鱼基本上‘销声匿迹’了。”50岁的王朝清在涪陵石沱一带以打鱼为生。他说,现在鱼的数量少了,个头也小了,一年除干打尽仅2万元收入,渔民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
他的说法得到了有关专家的证实。长期从事基层调研的西南大学动科院教授、重庆市水产学会副理事长李云说,现在,长江重庆段鱼类资源有两个明显变化:经济价值较高的优质鱼如青波、江团、岩鲤减少了;另外,同一种鱼,比如水米子,似乎长不大,捞起来的大多只有半斤左右,而以前两斤左右的比较常见。长江上游特有的土著鱼,我市境内有40余种,现在减少了多少种,还不好说,但像圆口水米子等不少珍稀特有品种已多年没见过了。
多重因素影响鱼类生存
市农委渔业发展处处长程渝介绍,近年来,受拦河石坝、水域污染、采石挖砂、过度捕捞等诸多因素影响,长江重庆段胭脂鱼、岩鲤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鲢鳙鱼等主要经济鱼类和特有鱼类的原有生存环境发生改变,鱼类种群结构、数量和生殖繁衍均受到不利影响,资源衰退较严重。
程渝说,近年来,重庆采砂场开了很多,尤其是长江上游往四川方向走,可以说是“满目疮痍”。很多采砂地,是鱼类产卵和索饵的重要场所。采挖之后,会改变河道地势和鱼类生存环境——一些河床、卵石滩被破坏,鱼类无法产卵繁殖。
“‘电打鱼’这种掠夺性捕捞方式的毁坏性,也不可忽视。”程渝说,我市一年的天然水域捕捞量为1.2万吨左右,这样的捕捞量按理说在可控范围内,但现在,“电打鱼”的出现,无疑会给各种鱼类、螺蛳等造成毁灭性伤害——被电晕后的大鱼就算侥幸能活下来,其性腺发育也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
此外,筑坝拦断了河流通道,整体上也影响了鱼类生存环境。一些支流面临环境污染,导致河流富营养化,也不利于鱼类生长。
业界呼吁延长禁渔期
长江鱼类资源持续衰退,如何应对?
程渝指出,这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
他说,眼下,采砂挖石就亟待规范,哪些地方适合,哪些地方不适合,应征求渔业部门意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测评,拿到采砂许可证后,也尽量不要“遍地开花”,最好集中在一处,本着最大限度保护鱼类栖息环境的原则,在采砂挖石的同时,也要想办法保护、恢复鱼类生长环境。保护长江鱼类资源,需要农业、环保、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合推动。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有业内人士提出了10年“全面禁渔”。对此,李云认为,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如白鳍豚、白鲟等以鱼为食的大型动物来说,长江禁渔10年让它们长久生存下来成为可能。
他建议,现阶段,我市可尝试逐步延长禁渔期,如延长两个月,继续实施增殖放流,加大禁渔执法监督力度,让鱼类充分繁殖,先把资源补充起来。同时,渔业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渔民退出机制也要跟上。他举例说,现在已有一些区县组织渔民成立合作社,养殖“生态鱼”,不仅收入可观,也便于政府集中规范管理,更好地保护长江鱼类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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