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重庆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实行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凡是本月1日以后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房屋开始预售时,开发商就要在销售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市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表》,公示期直到住宅全部销售结束才完毕。
在公示内容中,开发商要将住宅的建设内容、规模和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标示清楚,同时,住宅区具体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适用区域也将标示出来。
按照国家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5类。
为了让市民对住宅区外界的噪音有一个直观认识,公示表中还将把“现状监测”数据分为昼间、晚上两个时间公示出来,而市环保部门要求,现状监测应严格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并尽量避开节假日进行监测。
在公示中,开发商还要把房屋不同的楼栋、朝向以及楼层,按照白天、晚上的时间,将标准值和预测结果分别公示出来。
而在公示表的预测结果一栏中,开发商应标明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音污染预测值超标的楼栋、朝向及楼层,以方便市民第一时间了解。
同时,开发商在公示表旁边,应以附图形式全面反映评价范围内的住宅环境现状及规划情况,指明噪声源与商品住宅项目各楼栋之间的关系。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有了这条规定后,市民在购买新房前,就能知道自己有意向购买的住宅,其小区周围到底吵不吵。此外,通过商品房销售房的公示表,购房者还可以进一步了解小区周围的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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