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油菜花地里将藏匿的犯罪嫌疑人李卓抓获。秋吟 摄
4月17日,扬州仪化生活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女主人当时正好回家撞见歹徒,而这歹徒不是别人,正是其老公的同事。歹徒欲行凶灭口!一弱女子怎么敌得过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女主人殷萍眼看形势不对,迅速冷静下来,与歹徒机智周旋了近半小时,终于成功逃出家门,并报警。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卓已被刑事拘留,因其还有其他案底,相关侦查工作还在进行中。29日,扬州市仪化公安分局向扬子晚报独家发布了案件详情。
惊险案情
1撞见
4月17日上午7时30分许,殷萍离家上班前,把卧室的门都打开通风,把大门锁好后就走了。
下午1时许,殷萍回家,用钥匙打开大门,发现卧室门虚掩着。她心里一惊,推门看到,床上乱七八糟放着装金器的首饰盒子,门推到一半的时候,推不动了。
殷萍心里想:家里进小偷了,就没敢进卧室,伸头向门后看,恐怖的一幕出现了:门后有个男子,身材魁梧。这男子殷萍认识,他是丈夫的同事,名叫李卓,曾来家里吃过一次饭。殷萍一看到他,就“啊”的一声大喊起来,转身向外跑。
2搏命
见殷萍想跑,李卓一把拽住她的手臂,把她拽进房间里,同时把卧室门用力一关。李卓一手抓着殷萍的手臂,一手卡着她的脖子说:“我要把你掐死,不掐死你,你会报警!”殷萍被掐得喘不过气来,使劲掰开他卡脖子的手,李卓便把她向床边拖,床头柜上有手机充电器,李卓就把充电器的插头拽掉,用充电器的电线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
殷萍拼命地拽电线,把电线抢过来扔掉了,然后挣扎着向卧室门口冲。李卓又从后面拽她的头发,用手臂勒住她的脖子,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出于本能,殷萍咬李卓的手臂,李卓也不示弱,咬她的左肩,一阵疼痛钻心袭来,殷萍霎时变得冷静了,觉得不能再这样与他对抗。
3周旋
殷萍想,必须与他巧妙周旋,才能脱身。
殷萍问李卓:“你多大了?”李卓回答:“26岁。”殷萍柔声道:“我家弟弟29岁,你还没有我弟弟大呢,我家里的东西你随便拿,只要你放我一条生路,我绝不报警。”
李卓没反应,殷萍又劝他:“你真要是把我怎么样,到最后肯定会被人发现,现在你直接走,我肯定不会报警,我老公跟你是朋友,都把你当兄弟看,我也把你当弟弟看的。”
见李卓阴郁着脸,不吭声。殷萍又问:“你怎么进来的?”李卓说,“我偷配了你老公的钥匙。”说话的时候,他把钥匙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掏出来交给殷萍,殷萍随手把钥匙扔到床上。
4脱险
见李卓情绪有所缓和,殷萍继续“温柔”地哀求他走,放过自己。
李卓说:“你会报警的!”
殷萍说:“你相信我,我不会报警的,我送你出门。”
在她的多次劝说下,李卓一屁股坐在卧室门口地上。殷萍的头发被他拽得乱糟糟的:“你把我头发拽成这个死样子,你先让我出去把头发梳一下,要不然,我送你出去,人家看到你到我家来,我这副样子,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呢。”
殷萍讲这话时,李卓没有动,只是嘴里不停地絮叨:“你肯定会报警的,你肯定会报警的!”
殷萍越过他,跑向大门口,迅速打开大门,跑了出去,并敲开邻居家的门。在邻居家,殷萍给她丈夫打电话,之后到派出所报案。
5破案
案件发生后,扬州市仪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白沙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走访调查、现场勘察,调阅小区监控,收集犯罪证据。
经过认真研判和缜密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卓,并查清其逃跑轨迹,组织警力开展抓捕行动。
接到报警后不到3小时,民警就在胥浦河与长江交汇处一油菜花地里,将藏匿的李卓抓获。在人证、物证面前,犯罪嫌疑人李卓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镜头闪回
两天前,丈夫把钥匙给过这位同事
殷萍的丈夫王刚与李卓是单位同事,平时关系还可以,时常一起吃吃饭、喝喝酒、打打麻将,有时李卓还向王刚借钱,借王刚的摩托车骑。而王刚的家门钥匙是与摩托车钥匙放在一个钥匙串上的。
据王刚回忆,4月15日上午10点多钟,李卓和王刚约好到仪征买衣服,后他骑一辆踏板摩托车到王刚家楼下等。之后,还有另外一朋友,三人一起去仪征。买了衣服,三人在街上吃过饭后,约好去KTV唱歌。这时,李卓说他要把衣服放到摩托车里,顺便也把王刚买的衣服也带到摩托车上。
王刚把车钥匙和衣服给他,李卓趁此机会,偷配了王刚家的大门钥匙。两天后的4月17日中午,李卓趁王刚和妻子殷萍都外出,来王家行窃。
警方“有话要说”
发现危险别“好奇”,速速离开才理智
如何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昨日扬州警方针对这一案例发出警示。
首先,殷萍的丈夫交友不慎,轻信他人,将随身携带的家门钥匙随意交给他人,导致引狼入室,将自己和家人置于危险境地,是一大失误。
其次,女主人殷萍回家后发现卧室门虚掩着,门推不开,室内有翻动痕迹,仍好奇探头深入一看究竟,导致被歹徒抓住,身陷危险境地。理智的做法:应迅速转身,先离开现场,到安全地点后立即报警。
再次,遇到此类案件时,应沉着冷静,特别是力量悬殊、环境偏僻、或处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勿与歹徒硬碰硬。在面对面时,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尽量稳定住犯罪分子的情绪,不要激怒对方,并寻机逃脱。这一点,殷萍做得不错,应当“加分”。(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刘秋吟 孙虎 扬子晚报记者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