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重庆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将基本完善。记者4月14日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为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意见》指出,到2017年,全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基本完善,农产品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流通环节明显减少,流通成本明显降低,流通效率明显提高。
其中,将培育发展500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00个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和50家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成一批区域性、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将建成500亿级农产品市场1个,培育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市果蔬冷藏运输率提高到45%,流通环节腐损率降至15%以下。
重庆市将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充分利用物联网、条码技术,建设肉菜生产、包装和跟踪平台,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形成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信息链条。
扶持打造重庆名牌农产品
《意见》指出,重庆市将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鼓励特色农产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扶持“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及重庆名牌农产品,打造忠县柑橘、涪陵青菜头、秀山土鸡、“石柱红”辣椒、“潼南绿”蔬菜、城口山地鸡、万盛猕猴桃等特色农产品品牌。
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在加快主城内环以内农产品批发市场整合迁建、打造西部地区最大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的同时,支持万州、黔江、涪陵、合川、永川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农产品二级批发市场建设以及加快建设“两翼”地区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培育潼南蔬菜、石柱辣椒、奉节脐橙、巫溪山货等专业市场。
每年培训农村经纪执业人员1万人次
《意见》称,重庆市将推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农厂对接、集团消费对接、社区直销菜店等产销对接模式,强化农民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的产销合作关系,建设一批以超市、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到2017年,超市生鲜农产品直采率达35%以上。
重庆市还将鼓励发展网络销售、网络订购、竞价拍卖、远期合约等现代交易方式。同时,加快培育农产品“营销大王”和“营销能手”,每年培训农村经纪执业人员1万人次,发展农村中介组织3000户。
农贸市场可免相应税
《意见》规定,全面落实免征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并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土地、房产,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同时,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可以土地作价入股、土地租赁等形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其用地可按临时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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