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编制的《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大渡口区作为我市唯一区县纳入此项规划。
《规划》范围为95个地级老工业城市和2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辖区,涉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提出,到2017年,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要进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到2022年,老工业基地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基本完成,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规划》指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努力实现调整改造目标。一是中央、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二是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老工业基地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创新融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投资公司发行债券;四是在土地利用方面适当倾斜。
4月8日,大渡口区委书记盛娅农表示,将紧抓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契机,认真研究政策,努力争取国家和市级相关政策、项目及资金支持,助推大渡口区转型发展。
以2011年重钢完成环保搬迁为标志,大渡口区全面进入由基地型城区向国家中心城市都市功能拓展区转变的关键时期。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差异化竞争的原则,市政府把大渡口定位为“生活品质之城、新兴产业之区”。
从今年起,大渡口将连续10年享受国家在财税、产业、投资、土地等方面给予的相应政策支持。目前,大渡口区已要求全区做好未来10年调整改造的规划,按基础设施类项目、民生类项目、产业类项目、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分类,策划包装一批可向国家、市级层面争取资金的项目。同时,该区已认真解读政策,并梳理出该区可向上级争取的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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