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扶贫办出台《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办法》,就资金使用划出“两条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70%用于产业扶贫,产业扶贫资金的70%用于扶持到户。3月28日,市财政局就此办法进行解读。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我市尚有167万人未脱离贫困,他们集中在山大坡陡、土地瘠薄、环境恶劣的“两翼”地区,加之受教育程度低,面临着区域性贫困与能力性贫困“双重压力”。如何帮助他们脱贫?
“自我发展能力是检验扶贫成效的重要标志。”市财政局农业处负责人介绍说,我市设计的专项扶贫资金两个70%的“杠子”,既是雪中送炭,更是输血造血,旨在通过主攻产业发展,让每个贫困村都走上产业致富路,确保扶贫成果的可持续。
该人士介绍,我市将组合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三大工具,重点扶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微型企业、扶贫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和旅游扶贫,同时支持建设一批产业加工园区、物流园区,收购加工贫困村产品。为此,市财政将补助种植业、养殖业、旅游扶贫、产品加工等项目,专项扶贫资金补贴项目原则上交由扶贫专业合作社实施;按社员标准补贴龙头企业参与扶贫专业合作组织;贷款给予3%到5%的贴息;扶贫产业主体培育品牌一次性奖励最低1万元、最高30万元。
为了坚持项目的群众性,我市要求乡镇以村为单位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储备项目,市县扶贫和财政部门不“内定”项目,严格按竞争入围办法,比项目、比思路、比效益、算经济账,公开现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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