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称,从即日起,重庆市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制售假药、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虚假宣传等进行整治,让百姓用上放心药。
整治范围包括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
据介绍,此次整治包括三大重点,分别是非法购进和制售假药行为、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利用虚假宣传销售药品。
“打击制售假药肯定首当其冲。”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整治范围包括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比如零售药店有没有销售假劣药品,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是否不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等,而医疗机构将特别“关照”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看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或以祖传秘方或特效药等名义违法配制、销售制剂等行为。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购药也时兴起来,但网购的药质量是否过关?这次整治就将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行为纳入其中,包括是否有销售药品资格、是否违规销售非处方药等。
以卖药为目的的义诊讲座不可信
有些药贩子为了把假药卖出去,大多会宣称自己的药有多么好,其实都是骗人的。市食药监局还通报了最常见的一些虚假宣传字眼:
一是夸大药物作用的词语,比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达到90%以上”,“有效率达到100%”等。
二是以科技为幌子的关键词,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
三是宣传药物保障好的词句,比如声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
此外,虚假宣传还出了新招,比如利用专家、医生、患者、儿童的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在公共场所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药品宣传或推荐。
“虚假宣传销售药品行为也在本次的整治中。”该负责人建议,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如遇免费体验、义诊、讲座、试用、上门看病、参观旅游等形式推销药品的,要保持警惕,不要被人误导。
举报零售药店违规行为有奖励
为鼓励市民参与药品监督,3月28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此次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市还专门出台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零售药店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对市民举报给予奖励。
据介绍,市民可通过电话、短信、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其所在区县(自治县)分局实名举报(各区县食药监分局举报电话详见
www.cqda.gov.cn)。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并作出处理,市民将按程序获得相应的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分别为:销售假药,按货值金额的3%奖励举报者,按比例计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店奖励;销售过期药,奖励举报者100元/店;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奖励举报者100元/例;不按规定出具销售票据,或违反药品分类管理,奖励举报者100元/例。
以“不按规定出具销售票据”为例,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销售票据必须写清药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家、数量等,缺少其中一项即可向药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