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重庆市将全面实施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以下简称《办法》)。随着新《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市于2002年开始实行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26号)也将同时废止。
新《办法》与旧《办法》相比又有何不同,新《办法》的实施又会给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相对于2002年出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新《办法》增加了规划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噪声污染规划防护、新建商品房声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等方面的内容,强化并完善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生产活动的监管以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规定。”3月26日,参与起草《办法》的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专家谢昳接受重庆日报记者专访,对新《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总体说来,新《办法》更注重老百姓身边噪声污染源的预防和控制。”
学校周围的KTV 都将被取缔
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区域将全面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在这些区域200米范围内也禁止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
“规划和建设布局对环境噪声防治具有重要作用。可以从源头上防治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谢昳介绍,《办法》细化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源控制的规定。
“所谓噪声敏感区就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通俗来说就是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这些地方。”谢昳告诉记者,在这些区域将全面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同样禁止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类似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并且在这些区域200米范围内也禁止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
“这意味着以后市民将在一个更加安静和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工作和休闲。”谢昳举例说,“现在很多大学校园周围都有KTV、迪吧这些产生噪声和震动污染的场所。5月1日后,依照《办法》,这些场所都应该被取缔,还市民一个更加安静的生活环境。”
开发商要负责新楼盘的 噪声污染控制
开发商要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楼盘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意见,在建设楼盘的同时,采取设置声屏障、绿化防护带或者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
谢昳介绍,《办法》除了对交通干线的施工方做了强制要求外,更主要的是明确了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控声责任。“比如说,如果有房地产开发商要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楼盘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开发商自身就应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意见,在建设楼盘的同时,采取设置声屏障、绿化防护带或者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
谢昳援引“12369环保热线”的投诉统计数据说:“在12369接到的关于噪声污染的投诉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源于交通噪声污染。产生交通噪声污染的各种原因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交通干线修建在前,住宅区建设在后,而住宅区建设方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控声措施。”
“比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龙湖源著’事件,就是因为内环快速路修建在前,楼盘修建在后,没有相应控声措施而产生的噪声污染纠纷。”谢昳分析,《办法》实施后,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各方就能够更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办法,市民也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买房之前 市民可以先看噪音公示
如果房子得分在90分以上,那么环境适宜性等级为优。如果在80分至90分之间,可以评定为良,至少可以在里面睡个安稳觉。如果在80分以下,说明房子的宜居性能需要改善。
在《办法》诸多新增制度中,最引人瞩目的无疑是增加了声环境测评公示制度。
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公示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采取的防治措施。
“其实,相对于建筑工地的声环境测评公示,大家更关心的应该是规定了商品房销售的声环境公示制度。”谢昳介绍,商品房销售的声环境公示制度是我市借鉴了北京、江苏等的做法,再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购房者知情权,减少居住环境污染产生的纠纷。
“以后老百姓买房可以先看噪音公示再决定买不买。”谢昳介绍,商品房噪音公示将以打分形式出现。如果房子得分在90分以上,那么环境适宜性等级为优。如果在80分至90分之间,可以评定为良,至少可以在里面睡个安稳觉。如果在80分以下,那开发商就得注意了,这说明房子的宜居性能需要改善。
记者从市环保局环评处了解到,目前对商品房的评价主要由有资质的环评公司实施,经环保部门审核后公示。目前全市有资质的环评公司共有30多家。
“坝坝舞”扰民 有可能被罚500元
如在市内装修或者跳“坝坝舞”,声音超过60分贝,就会被认定为噪声,要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聚会、健身、饲养动物产生的噪声,电动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等非机动车和滑轮车、手推车等机具噪声会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如果是在噪声敏感区域内,这些声音就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谢昳说,《办法》确立了“社会生活噪声不得扰民”的原则,“比如在市内装修或者跳‘坝坝舞’,声音太大,超过了60分贝,就会被认定为噪声,要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不仅如此,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以及住宅区域的配电、供排水等设施、设备,都应当合理设置和安装使用,排放噪声应当达到规定的标准。对违反规定的,由环保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重新安装或者采取隔音等措施,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社会生活产生的噪声将成为监管的重点,这也是为了更好的解决老百姓身边的噪声污染的问题。”谢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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