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日前,大众汽车(中国)、一汽大众、上海大众联合发布消息称,从4月2日起,召回存有缺陷的“大众系”汽车共38万余辆。记者3月20日走访市内大众汽车4S店了解到,这批“问题车”目前已暂停销售。不过,不少车主认为,在车辆召回时车商应予以相应补偿。
据介绍,此次大众召回这批车辆,是因为其变速箱内的机电单元电子故障或油压不足,会导致动力输出中断,存在安全隐患。大众汽车方面称,这批“问题车”召回后将更换改进之后的变速箱零部件,并免费为车主升级最新的控制软件,消除隐患。
记者昨日走访汽博中心、新牌坊大众汽车4S店看到,如速腾1.4T、新迈腾1.4T等“问题车”目前已暂停销售。工作人员称,何时恢复销售要等车商方面再次通知。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从今年执行以来,近期已有多家车商宣布召回“问题车”。虽然《条例》在给车商戴上“紧箍咒”的同时也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不过多数车主对于现行的汽车召回制度仍有意见。
“我开着‘问题车’跑了1年多,召回之后相应补偿怎么算?”车主李先生表示,去年初他购买了一辆“大众系”汽车,不久发现该车在行驶时有异响,到4S店咨询后才得知是质量缺陷,可免费更换相关零部件。不过,由于需更换的车辆太多,车主需提前预约并等待较长时间。
“为什么只能在缺陷汽车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之后,消费者才能追讨民事赔偿?”他认为,只要是汽车自身出现质量问题,车商在召回时都应给予车主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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