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日从市农委获悉,今年重庆市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22.8212亿元,已全部拨付到相关区县,4月30日以前将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据介绍,此次直补资金的对象为粮食主产地种粮农户。今年我市按统计部门提供的2012年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各占50%的权重分配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一般农户,由各区县(自治县)根据资金总量扣除本区县大户补贴后进行测算确定。种粮大户,种植粮食作物50亩(含5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的,每亩补贴160元;种植粮食作物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30元。
各区县在收到市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须按照已审核锁定的2013年补贴发放明细,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确保补贴资金用于春耕生产。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将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以及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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