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商务部在1月14日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指出,取消私车报废的使用年限限制,将强制报废参考标准改为“60万公里行驶里程”,该规定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1月15日,重庆市商委方面表示,目前重庆方面暂未接到新规具体实施方案,但由“里程”代替“年限”的强制报废思路,势必成为未来趋势。
“汽车的确有使用寿命,但以时间作为衡量汽车的报废标准,显然不合情理。”市商委特种商品管理处处长杨利山分析,汽车的磨损会因为行驶里程数的增长而增长,而时间的推移对汽车硬件造成物理损耗相当小,因此,新规取消了私家轿车的报废年限,而仅以行驶里程数作为报废的标准,显得更加合情、合理。
据介绍,新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酝酿多年。中国机动车相关报废标准始于1997年“10年、10万公里”的双重限定,而在2000年采用“年限”单标准,并延长至15年。而在2006年,商务部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中,首次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限制。
此外,西南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曾均认为,取消私家车报废年限,还体现了行政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尊重和保护。“取消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实际就是降低了车主使用汽车的成本,这将会使更多的人加入到购车的行列中来。”
据了解,重庆市2012年的报废车辆约为2万辆,相较于2011年上升了近两成。而市商委预测,随着汽车市场的不断繁荣,今年这一数据还有一定的上扬空间,而由于新规的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出台,落实效果仍然有一定压力,因此,根据实施情况,重庆市不排除会在年内出台一系列涉及汽车报废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配套性地方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