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首次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报告,体现了党中央对妇女发展的高度重视。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五年来,重庆各级妇联组织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着力保障妇女权益,大力推动妇女发展,使妇女地位得到了提升,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女干部占据四分之一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重庆市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纲要》,在干部工作中,通过四方面举措,保障妇女政治权利。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建立了选拔培养女干部协作配合机制、考核评比办法、表彰激励制度等措施;二是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女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三是通过下派、上挂及外派锻炼、扶贫挂职等方式,积极为女干部搭建成长平台;四是以区县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及时把优秀女干部选拔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截至2011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共有女干部4.22万名,占干部总数的25.7%,占比超过1/4。其中,全市县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数量为2007年的3.4倍,省部级干部有5名,厅局级干部有422名,县处级干部有6887名。
各级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总体上达到了中央的要求,全市38个区县中,四大班子共配备女干部164名,比上届增加了7人,提高了4.5个百分点;党政班子共配备女干部87名,党委、政府班子女干部配备首次实现了全覆盖;其中,有22个区县四大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较2007年换届后的比例提高了7.9个百分点。
村村都有妇女“娘家”
基层女干部队伍也在进一步充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村(社区)‘两委’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成员;把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硬性要求,2011年村级妇女组织换届后,重庆市实现了村级妇女组织组建率100%,女性进村(社区)“两委”100%的目标。
社区“两委”女性正职1481名,占比35.9%,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比例达97.9%。2010年起,市妇联联合市委组织部,三年完成了对全市1099名村支两委女“一把手”轮训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女村支书、村主任省级党校专题培训100%全覆盖。
5年涌现7000多个巾帼文明岗
不只是党政机关系统,在全市,广大妇女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带领下,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积极投身富民兴渝建设,成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
企业女职工岗位建功,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创造骄人业绩;女知识分子、女科技工作者刻苦钻研,勇攀技术高峰;女企业家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成为带动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领头雁;解放军驻渝女官兵、政法战线女干警忠于职守,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5年来,全市7000多个“巾帼文明岗”、4800多个“三八红旗手”(集体)、十大女杰、百名榜样女性等成为新时代重庆女性建功立业楷模。
同时,妇联组织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当好桥梁纽带,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5年来,全市87位区县以上妇联领导担任同级党委委员和人大、政协常委;市妇联机关干部提拔38人次;区县妇联领导提拔25人次、交流90人次,妇联组织正成为女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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