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水价总成本,合计有30.26亿元,但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是28.34亿元,两者相差1.92亿元。6日,武汉市物价局把自来水水价成本监审结果,首次“晒”给老百姓看,在城市供水定价总成本一项,挤出了大把“水分”。(12月7日《武汉晚报》)
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就是成本决定价格。这些年,铺天盖地的资源产品价格听证,“涨”声一片的最大推手,说起来就是成本,比如运输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原材料成本等。成本高了,终端价格自然不好意思不跟着水涨船高,不然,企业岂非要“割肉”?也正是在各种自说自话的成本数据中,即便是程序正义的听证会、即便没有捧场的各种“听证帝”——最终大多也难逃“被涨价”的命运。
涨价当然不是原罪,该涨的要涨,企业不是福利院,但怕就怕暴利的伎俩会在价格听证中“搭便车”。资源能源类企业,大多带有行政垄断的色彩,事实一再证明,在巨大的收益面前,“社会责任”或“道德血液”往往不堪一击。如果不能算好成本收益账,一次次价格调整很可能沦为固化其高额福利薪资的契机。就在前几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高尚全在第76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指出,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中,约1/3是垄断因素造成的,必须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理论上说,行政垄断与市场高价之间未必有必然联系,但如果成本核算缺位,数十倍的薪资差距就可能成为不堪的现实——而资源能源类民生产品价格就成为寄生这种落差的“唐僧肉”。
就武汉物价局监审的结果看:企业给出的成本是30.26亿元,但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是28.34亿元,两者相差近2亿元。如果不是这“挤水分”的较真,2亿元“虚拟成本”必定要落到民众的水价之中。换言之,价格审计监管部门稍稍用心,就能为市民节省诸多不必要的成本负担。这固然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如果站在更高角度看,公众也许还会有以下疑问:一者,价格听证已经司空见惯,既然水价上的成本可能“虚胖”,那么,水电煤气等其他领域是否“干爽”?既然涨价不能禁绝,那么,涨价前也能专业化地给公众晒晒相关企业的价格成本吗?二者,成本究竟是狮子大开口还是踏踏实实的现实,“尺子”需要更透明,不然,今天能“挤”出2个亿,可能舆论会联想,明天能不能“挤”出更多“水”?也许,多晒晒成本账,有助于我们少为冤枉的支出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