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昨日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透露,目前,重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正商讨出台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将有新变化,惠及更多人群。
凡在重庆发生困难均可申请
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韦荣介绍,以前基金会只面向重庆户籍人员接受申请,新规实施后,凡在重庆市范围内发生的临时、特殊困难,均可向基金会申请临时救助。这就包括重庆户籍居民、非重庆户籍但在重庆居住的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
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
韦荣介绍,临时救助新规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救助对象不再限制在患重大疾病、遭受车祸等意外伤害、突发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学费等几类人群,而扩大了救助范围。
他解释说,新的临时救助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支出型临时救助,主要救助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医疗、教育及物价、节日等因素致使家庭刚性支出增加,出现暂时性、阶段性生活困难的家庭。二是应急型临时救助,主要救助因火灾等突发事件致使基本生活资料大部或全部丧失,导致暂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支出型临时救助要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负担,应急型临时救助要着重帮助困难家庭渡过难关。
7到15天完成审批、发放资金
新规规定,支出型临时救助,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应急救助,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即日起,凡有救助需求的市民,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区县民政局提出申请,需要提供医院诊断书、医院治疗专用收费票据、城乡医疗(报销)救助及保险报销凭证等复印件。乡镇政府和区县民政局在实施相应救助后仍难以解决的,由区县民政局向基金会申报。
而每一笔救助金下发前,基金会都会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审,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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