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11月30日从2012年度重庆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座谈会透露,经过重庆市高法院、市司法局两年的不断改善和努力,重庆市律师阅卷权等执业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为保障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建立了定期会商交流机制,于2010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司法公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律师协会负责人介绍,《意见》实施以来,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的阅卷权得到有效保障,重庆市各级法院尽最大努力为律师阅卷提供场所和条件,部分法院还试点电子阅卷,以尽量满足律师的阅卷要求。此外,律师在立案环节提交到法院的诉讼材料,也能及时收到法院的收据。各级法院对律师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延期审理、鉴定、重新鉴定、调取证据、会见被告人等申请,能得到认真办理。案件开庭时间、合议庭成员发生变更时,律师能得到及时回复和告知。在法庭审判中,律师辩护、代理意见能够得到法官的认真听取,并在裁判文书中得到更多回应和体现。另外,律师免安检进入审判区也得到全面执行。
30日的座谈会上,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负责人及代表,围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如何实施,律师执业权利如何进一步得到保障等话题各抒己见。
市高法院院长钱锋在与律师座谈时说,律师和法官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系统要虚心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改进法院审判工作。通过法院、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三方的共同努力,实现相互沟通交流,共同促进重庆法治的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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