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重庆市大力扶持微型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找到了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有机结合点。两年来共向微型企业发放财政补助资金22.08亿元,发放政策性贷款34.63亿元,截至今年10月,已累计发展微型企业7.46万户,注册资本金达73.7亿元,实现产销值300多亿元,累计上缴税收1.27亿元,带动就业56.59万人。既解决了民生难题,又盘活了社会资源,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近日作出重要批示:要高度重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服务品种单一,经营规模小的企业组织,具有行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被称作“草根经济”,是最贴近寻常百姓的市场“细胞”。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可以打通普通百姓改善生活、脱贫致富和实现个人价值的通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对缩小收入差距、地区经济差距,突破“二元”经济结构,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10年6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大力扶持发展微型企业的决定,规划到2015年,发展微型企业15万户,解决就业150万人以上。
重庆市政府成立了2名市领导任正副组长,工商、财政、税务、人力社保、金融等2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国首创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微型企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在实际操作中,重庆市把雇工(含投资者)20人及以下,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今年放宽到15万元)及以下的个人独资、合伙经营和有限责任公司界定为微型企业,给予特殊政策扶持。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扶持“草根”与激发民间活力。扶持对象包括“九类人群”,即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伍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重点是解决资本金补助、扶上马送一程的问题;在扶持政策上,有针对性出台“1+3+3+3”的帮扶体系,“1”就是投资者自己出一点,“3”即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第二个“3”,即建立培训平台、孵化平台和龙头企业与微型企业的对接平台,第三个“3”,即实施分类指导,开展非银类金融机构对微企的金融融通服务,建立“个转微”和微企成长升级的管理服务体系。以注册一户资本金1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例,企业可获3-5万元的资本金补助,其实际缴纳的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可享受10万元的先征后返,还可向银行申请10万元基准利率贷款。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全部免收行政性规费;在提高存活率上,坚持分类指导和后续帮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建立创业指导站1200个,聘请3200名创业指导员。开展后期扶持,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还亲自担任重庆市微型企业协会高级顾问,指导重庆微型企业发展;在发展监管上,重点防止办空壳公司、抽逃资本金、投机经营。制定了一套规范、简便的微型企业申办程序和评审机制,通过日常监管巡查、年检,适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在组织保障上,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这种由工商部门牵头的工作格局有效发挥了工商部门的体制和职能优势,遍及城乡的监管服务队伍,政令畅通,反应快捷,切实担负起培育微型企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责任;在实际效果上,实现了促发展保稳定。
重庆扶持微型企业的做法和探索,引起了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3月2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重庆市委书记张德江对重庆大力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工作作出“总结经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批示。
今年6月,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发展民营经济大会进一步明确了扶持发展微型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任务。目前,“微型企业”已被国家有关部委单独列为一类市场主体,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部委、全国各地及国外前来考察学习的已达85批次,广西、贵州等省区更是全面借鉴重庆的做法展开工作。据最新统计,目前重庆微企的数量已占全市内资企业总量的近23.47%,占全市民营企业总户数26.64%,首批1万户微企存活率达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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