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日前,国务院公布《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前,《条例》草案的制订以及征求意见过程中,对于农业保险到底是“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还是“政策性保险”,一直存在争议。而即将正式实施的《条例》最终被确定为“政策性保险”,让很多业内人士放下了心头大石。
几字之差 本质之别
“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几字之差,到底有多大分别?
“这涉及到农业保险的本质定位,也会直接影响农业保险未来的发展。”《条例》草案修订评审专家、重大经管学院教授黄英君对记者表示,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不同之处在于,政策性保险以非营利性为主,“这种保险的承保风险一般较大,损失较高,但保险经营者收取的保费却较低。在这种背景下,国家财政会对经营者的运营亏损进行补贴。”
黄英君认为,保险机构必须在政府扶持下,才能克服运营中的困难;如果没有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几乎没有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热情。
此前也有人提出,在“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的定位下,国家也可以扶持农业保险的发展,没必要进行政策性运作。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冯文丽认为:“商业性保险以营利为目的,那么国家补贴农业保险的动因和最终目的岂不成了支持保险公司盈利?”总体而言,“政策性保险”是中国农业保险的最佳路径。
保险公司心中有底
据了解,全国保险公司有近百家,但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还不足1/4。
“假设黔江区有一投保农户遭受损失,我们可能只需要赔付300元,但公司因此还要付出交通、勘核和人力成本。光是这笔费用,就可能会超过300元。”我市一产险公司负责人称,前些年公司曾对在重庆运营农业保险开展过调研,但发现亏损实在太大,就暂时搁置发展计划。
即将实施的《条例》明确:政府对保险公司开展的农险业务,必须给予扶持。“这让我们心中有了底。”上述人士说。
事实上,在《条例》制定的过程中,本地已有一些保险公司先期开始试水农险业务,比如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安诚和天安等。
黄英君表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就是“游戏规则”。制定了“游戏规则”,保险机构就能放心地开展“游戏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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