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10月16日报道)
七、倒房重建救助对象是指哪些,救助标准是多少?
倒房重建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指住房因灾倒塌或主体结构严重损坏致使无法居住的困难农户。救助标准为:农户倒塌住房每间补助2500元,四间及四间以上住房的全倒户每户补助10000元,各受灾区县在此标准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助额度。
八、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是多少?
因灾遇难人员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的人员。凡是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的人员,不论是城乡居民,还是企业人员,都按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九、哪些对象属于流浪未成年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城市街面发现流浪未成年人怎么办?
流浪未成年人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离开家人或者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无可靠生存保障并陷入困境的;或者由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
发现身体健康的流浪未成年人,可以拨打110或发现地民政救助热线,或12319市政管理服务热线;也可以告知辖区公安部门(派出所、交巡警平台),或者市政监察人员。
发现患危重病、精神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可直接拨打120、110。
十、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对象、标准是什么?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以下简称“困境儿童”)。具体包括: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其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十一、临时救助的范围是什么?
1.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2.家庭成员遭遇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3.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贫困家庭子女在高中阶段,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仍然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或被国家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家庭无力支付入学报到费用的。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十二、如何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医疗保险?
从2013年起,医疗救助对象(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除外)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属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的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对象按50元标准给予资助;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统一按60元标准给予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付。
救助对象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由民政部门负责通知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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