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10月9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来渝调研,并出席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粮食立法工作的座谈会。乌云其木格指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粮食立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建设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存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中伟、李乾元、李成玉、陈光国出席会议。
乌云其木格在会上说,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实现依法治农,加强农业法制建设。保障粮食安全是农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近年来,我国粮食总产量连年稳产增产,连续5年超万亿斤,标志着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跃上新台阶。但是,必须看到我国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并不牢固,立足国内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加强粮食立法,规范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储备等,将为确保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乌云其木格指出,做好粮食立法工作,一定要把握好我国基本国情和“三农”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把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稳定增长作为切入点,解决制约粮食安全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立法中,要注意解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发挥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保护力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等问题。
乌云其木格强调,制定粮食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于粮食立法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需要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共同推进立法进程,为建设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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