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现在看病便宜多了,生了病也不用硬扛了。”10月9日,重庆市武隆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56岁的林素惠从诊室走出来——连日阴雨让她患了重感冒。到收费处一缴费,药费一共11.5元。“要放以前,一开药几十块钱就没了,我肯定不得来看病。”
药费便宜得益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市卫生局介绍,在三年医改中,为解决“看病贵”这一难题,重庆市率先在全国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药品按进价销售,并首创第三方药品与医疗器械电子交易平台,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抑制药价虚高。
在全国率先实现 基本药物制度乡镇、村两级全覆盖
长期以来,医疗机构的运行主要依靠以药养医,医生重复用药、滥用药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药价,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成了老百姓的期盼。
这也是重庆市医改亟须解决的问题。2010年2月25日起,重庆市分三批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1年6月27日起,基本药物制度又覆盖到所有村卫生室,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村两级全覆盖。
“阿莫西林颗粒7角8一袋、板蓝根一袋3角……”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镇宝剑村,村医胡昌鹏熟悉地向记者报着药品价格,“我们把药品价格都贴出来了,方便群众参考。”胡昌鹏告诉记者,实行基本医疗制度后,村民看病节约了不少钱。
来自市卫生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45%,为患者节约药品费用3.78亿元,次均节约14.47元。
不仅如此,为了满足本地常见病、多发病基本用药需要,重庆市专门邀请了99名全科医生对国家颁布的205种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增补。增补后,基本药物涵盖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20余类常见病,品种达到512种。该目录还将定期调整,基本满足市民普通用药需求。
“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相比,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了很大变化,更多的老百姓看得起病了。”市卫生局医改办负责人称,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次上升2.03%,住院人次上升19.48%。
在全国首创药品电子挂牌交易 药价平均下降三成
一直以来,药品购销实行的是多级代理体制,中间环节多,层层加价,导致药价虚高、药品交易不公开透明,群众看病贵。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重庆市将目光盯在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上。2010年3月,重庆市成立重庆药品交易所,在全国首创药品电子挂牌交易方式,实行公平公开、阳光交易,并于当年12月29日正式上线交易。
“这属全国首创,是一个第三方药品与医疗器械电子交易平台。”市药交所董事长刘高清说。
目前,重庆药交所注册会员达10050家,国内外近4000家药品、耗材生产企业进入平台挂牌,重庆市所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及医保定点的民营医院、大型厂矿医院、高校医院、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都必须从药交所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这就减少了中间环节,由生产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面对面”交易。
同时,重庆药交所设置入市价,防止生产企业虚报挂牌价,也防止医疗机构高价采购,让交易全程公开透明,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抑制药价虚高。
截至今年9月,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以及医用耗材已全面实现电子交易,交易品规达3.5万个,日均交易量5000万元,累计交易额已达160亿元,药价平均下降三成左右。
全市3191万人参保 参保率96% 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药价虽然有一定下降,但不少贫困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因此,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成为重庆市医改努力的方向。
陈全贵是奉节人,因患动脉瘤,于今年8月在新桥医院接受治疗。这期间,他一直为住院费太高而担忧,好几次给医生说想提前出院。
出院时拿着清单算了一算,陈全贵心里总算舒了口气。医疗费用一共106443.28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正常报销了35232.98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了32766.7元,一共报销了67999.68元,那么自己掏的就是38443.6元,只有1/3左右了。“要不是买了医保,这病还真看不起!”
目前,全市构建起了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91万人,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比2009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也从2009年的人均100元提高到现在人均300元/年,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从80元提高到240元,是原来的3倍,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同时,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达5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一档达7万元,二档11万元。
重庆市还出台了职工医保5个配套文件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全市38个区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今年5月底已全部纳入市级统筹。
“在支付制度改革方面,重庆市还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称,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急性化脓性阑尾炎、自然临产阴道分娩、计划性剖宫产和子宫肌瘤五类病种的收费标准,并对开展按病种收费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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