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记者 刘奕湛)10月1日起,中国一批
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首个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用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节省会议开支。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进行审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
10月1日起施行的还包括《教育督导条例》、《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