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惠及到了每一位困难群众。”昨日,市民政局副局长田培忠在全市2012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新闻通气会上说,今年前8个月全市向135万多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0.35亿元,保障了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从下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让低收入者的生活得到更好地保障。
田培忠介绍,根据测算,重庆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后,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增长8.2%,农村低保平均增长15.62%。值得一提的是,今后重庆市针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分类重点救助人员,在家庭成员按低保标准差额救助的基础上,对其本人增加救助金额。凡残疾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重残人员(一、二级)、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属城市低保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属农村低保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除了城乡低保救助以外,田培忠说,今年1~6月,全市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210.41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金2.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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