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重庆市委书记张德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研究了中央安排我市民生政策补助的落实工作。会议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314”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本质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好中央安排我市民生政策补助,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的实效。
会议认为,直辖以来,我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重庆仍处于欠发达阶段、仍属于欠发达地区,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民生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若干意见》,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若干意见》提出,到2017年,实现社会就业、教育事业、居民收入、医疗服务、社会保障、人居环境“六个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5%,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会议指出,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统筹安排好各项民生工作。一是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以产业发展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实现就业机会公平。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二是全面提升教育水平。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职业技术教育为突破口,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努力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三是提高医疗服务和居民健康水平。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四是增强社会保障能力。重点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全民福利水平。五是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健全以市场调节为主体、政府保障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供给体系,加快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六是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以武陵山、秦巴山两大特困连片地区为重点,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格局,形成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七是协调推进其他民生事业发展。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努力保持物价稳定。八是深化统筹城乡改革。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劳动就业、资源要素“五个一体化”,促进城乡资源要素融通,增强农村民生事业内生发展动力。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重庆民生工作,考虑到重庆市的特殊困难,近期又安排了对我市的民生政策补助。市委、市政府决定,认真做好中央安排的民生政策补助,用两到三年时间集中解决好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城乡居民住房、生态环境保护五方面所积累的民生急难问题。一是教育事业。加强职业教育基地能力建设,改善农村师生教学生活条件,逐年全面化解义务教育债务余额。二是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将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医疗卫生。整合现有资源推动30个区县(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对7567个未达标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四是城乡居民住房。全面完成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完成16.3万户D级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高山移民搬迁40万人。五是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整治补助政策延续到2015年,重点支持三峡库区、秦巴山区和武陵山区等农村环境整治。确保全市污水处理费收支平衡,为逐步实现市场化创造条件。
会议强调,一定要把中央的亲切关怀转化为重庆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落实到增进全市民生福祉的具体工作上,切实加强对民生政策补助的监督管理。要加快项目的筹划和实施,资金配套要及时,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严格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及时、高效、持久发挥项目效益。要强化项目监管,民生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用民生政策补助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要对民生政策补助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监察和审计,并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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