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48岁的社会爱心人士李秀英来到市红十字会,向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基金捐款1000元,她同时还填写了死后捐献器官及遗体自愿书。这是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基金成立以来,接受的首笔社会捐款。
“和刘慧丽捐出所有器官相比,我这1000元实在太少。”李秀英告诉记者,自己一直对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事业很感兴趣。早在7年前儿子得肾病时,就开始对器官捐献进行了解。“当时我儿子住在北京一家肾病医院,医院里需要肾源的病人很多,我能深切地感受到——他们等到一个合适的肾有多么困难!”前段时间,李秀英从报纸上了解到山东女孩刘慧丽捐器官、遗体和眼角膜的感人事迹,感动之下,她找到市红十字会,填写了死后捐献器官及遗体的自愿书,并向市人体器官捐献基金捐出了第一笔社会捐款。
市红十字会组宣部副部长秦红梅介绍,为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我市在市红十字基金会下设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基金,该基金专项用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人道救助和事业发展。市红十字会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坚持器官捐献自愿、无偿原则的前提下,使用基金对器官捐献者家属开展善后慰问,对生活困难捐献者家属实施人道救助。而在接受每一笔捐款时,市红十字会都会向捐赠人出具捐赠票据,并且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按照红十字会的宗旨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咨询及捐款热线:67084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