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第二次全市民政会议以来,在民政部指导、支持下,市委、市政府把民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近日,记者在街头采访时,老百姓说,过去五年,是困难群众得到实惠更多的五年,真正是惠了民生、暖了民心、解了民忧。
向135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08亿元
低保始终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底线,在民政部指导下,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城乡统筹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低保实现从试点探索到全面建立的历史性跨越,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了统一的制度性保障。在此基础上,城乡低保标准逐年上涨,年均增幅分别为11.2%和19.1%,5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08亿元,使135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10月,我市又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双联动”机制。市民政局局长刘涛说,多年来,各类社会救助标准曾有多次上调,但调标的时间不确定,往往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和经济发展适时调整,这就难免有一定的滞后性,也缺少制度性保障。“双联动”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保障了全市200万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从而真正实现了“水涨船高”。
此举受到不少市民赞赏。他们说,对于经济宽裕的人来说,增加几十元、几百元的收入或许补贴数额太小,但是相对于低收入群众,尤其是低保家庭来说,意义完全不一样,几十、几百元就可以换算成大米和鱼肉禽蛋。在粮食、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的现实环境下,重庆体恤民生的政策让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此外,为保障困难群众就医,以及在他们发生临时困难时能得到及时救助,5年来我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6.3亿元,救助1100万人次,困难群众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40%提高到60%。全市还建立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临时救助制度,在解决低收入群众突发性、临时性重大困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应对36次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灾民1200万人次
由于重庆特殊的地理位置,春夏之交总是常见灾害性天气。据市民政局统计,过去5年,我市已面对暴雨洪涝、暴风冰雹、山体滑坡、地震、干旱等36次重特大自然灾害,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与全市广大军民一道,第一时间奔赴灾区,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基本建立起了以“备灾防范、灾害应急、灾后重建、冬春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防灾救灾体系。
5年来,市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在洪涝、干旱、春荒、冬令等各类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全市累计救助灾民1200万人次,转移安置灾民218万人次,恢复重建倒塌房屋38万间,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
老有所养,孤有所靠
老龄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重庆面临的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我市老龄化程度正在加速,60岁以上老人已占到总人口的16%,比全国平均水平14%高出了两个百分点。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我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并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过去5年已投入21亿元,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区县福利中心549个;2010年,民政部、财政部又安排中央福彩公益金1亿元,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列入全国第四个国家级养老示范机构建设。建成后,该院将扩容两倍,容纳1500位老人。目前,全市现有养老服务床位11.5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0.5张。
同时,我市还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城市“三无”人员供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年均分别增长15.6%和16.6%,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对于孤儿们,政府也没忘记。我市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统一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制度,即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7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全市近2万孤儿都能领到生活费。今年10月1日起,全市还将对符合条件的4类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0元,率先建立起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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