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 基本药物配备不得低于410种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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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9-19 13:26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药价因“零利润”下降了,但老百姓是否有药可用?9月18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缓解看病贵,试点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基药配备率不得低于我市规定512种基本药物的80%——410种,到试点医院看病,老百姓将有更多“零利润”药物可选。
我市新增加205种基本药物
据了解,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区县公立医院,将主要就编制、人事、分配、支付制度、监管等进行改革,在众多改革内容中,每个试点医院都必须选择基本药物制度,取消广受诟病的“药品加价”做法,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使患者就诊次均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从源头上改变“以药养医”的状况。
“医院药品取消加成后,理论上减轻了老百姓看病的负担,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医院上架的基本药物品种太少。”
市医改办负责人称,为解决这种情况,我市在国家规定307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新增加了205种,而且规定,在启动综合改革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中,基本药物的配备率不得低于规定总数量512种的80%,即410种;基本药物使用的费用不得低于药品总费用的35%。
每年新增10个区县开展试点
据悉,我市目前有10个区县正在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江北区已率先试点两年,九龙坡、南岸、南川、垫江、秀山、荣昌、梁平、忠县、奉节9个国家第一批试点区县正在积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最快将于今年内正式启动。
“明年起,我市每年将新增10个区县开展改革,到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全市铺开。”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称。
1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答记者问时称,年内将启动第二批300多个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暂无区县进入第二批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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