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 重庆市公办校中职生学费全免 完善生活费资助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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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9-10 14:33
9月7日,据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透露,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全面免学费,并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活费资助政策。
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共同分担。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未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和实训的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未达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不纳入财政资金资助范围,其应享受资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
在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的同时,我市还调整完善了对中职学生生活费资助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活费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中央确定的比例控制。生活费资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共同分担。
其中,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生活费资助对象为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重庆籍学生和外地来渝就读的农村学生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生活费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除了学费和生活费的减免外,在住宿费方面也有资助政策。住宿费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30%。住宿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500元。
据悉,为了确保秋季学期中职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学生安心学习,市财政局先期拨付的2亿多元补助资金已于近期到位。这也是我市公办和民办中职学校,首次同享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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