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据重庆市财政局透露,2012年中小学生秋季营养改善资金6.5亿元已于近期下达各区县。随着这批专项资金下拨,我市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贫困区县辖内学生全覆盖,以及非贫困区县辖内的困难学生全覆盖。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从2011年秋季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要求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我市黔江区、云阳县等12个集中连片特困区县(自治县)被纳入试点范围,75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因此受益。
然而,我市万州、开县地处库区腹地,同属国家级贫困区县,并没有被纳入试点范围。为了同步提升我市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秋季起自加压力,不仅把尚未纳入试点范围的万州、开县两个教育大县近30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参照中央试点政策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外,还对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照中央政策标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按照中央确定的每生每天3元、每年200天标准执行,我市财政每年将为全市中小学生支付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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