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钱交纳房租,一男子与
女房东发生口角,并持刀捅刺50余刀致其死亡。昨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令,包括这名杀人恶徒在内的一批严重刑事罪犯伏法。
25岁的武汉人程某某,于2010年12月22日来到江汉区花楼街。他找到一栋大厦B座自助公寓1702室登记入住。当天,他交纳了一天的房租费。
3天后,12月25日中午12点左右,公寓经营人陈女士来到1702室,向程某某收取拖欠的房租。因无钱付租,程某某与陈女士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程某某手持刀具,向陈女士的颈、胸、背等部位猛刺50余刀,导致陈女士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程某某将陈女士的尸体拖入卫生间的淋浴房,用棉被遮盖住,并清理了现场的血迹。
当日下午1点左右,陈女士的丈夫张先生来到1702室,寻找自己的妻子。程某某哄骗张先生,说陈女士收了房租后已走。张先生走后,程某某拿出陈女士的手机,给她的丈夫发短信,报了平安,又回复了陈女士家人的问询短信。
当晚7点30分左右,张先生和儿子一起,再次来到1702室查看。在该室卫生间里,张氏父子发现了陈女士的尸体。
程某某见事情败露,拿起菜刀砍击张氏父子俩。两人带伤与程某某搏斗,将程某某制服,并拨通了110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将程某某控制带走。
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程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柯美学 徐丹丹 叶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