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近2700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者注意了,新一年的参保费用9月1日可以缴了。8月27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今年两档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均有所提高,一档从50元调整到60元,二档则从120元调整到150元。
过期缴费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
按规定,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中小学生以及户籍已转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均可参保。
参保者缴费后于明年1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于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今年集中参保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20日,外出人员返乡参保缴费可适当延长至明年2月底。请市民按时缴纳费用。”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其中在渝高校大学生为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天内。
超过规定时间参保和缴费的,不仅享受医保待遇时间将延迟到完清费用之日起90天后,还拿不到目前政府每人每年240元的财政补贴。这也是说,过期缴费者缴费标准将达到一档300元,二档390元。
定额报销资金可跨年度结转
与往年相比,明年城乡居民医保最大的不同在于实现了全市统筹——参保者有了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当年未使用完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不再像以往“过期作废”。
“定额报销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该负责人介绍,对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从未连续缴费的当年起,将其定额报销未使用的资金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重新参保后,再按以上规定办理。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是否意味着报销比例也将随之提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具体指标正在研究之中,可以肯定的是,“稳步提升医保待遇是趋势。”据了解,目前一、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年度报销封顶线分别达到7万元和11万元,比这项制度启动初期的1.2万元有了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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