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提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关于推进城镇化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形成“主城+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23个区县城+数百个中心镇”的大都市连绵带,并以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形成若干个域内城镇集群。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建设三环高速公路,加快建设城际间高速公路、铁路、市内道路、轨道交通,提升水、电、气供应保障能力。人均住房面积达3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主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5%以上。
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市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城涉农区、现代农业示范区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全市农业现代化处于西部领先水平。农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森林覆盖率达到45%。农业质量和效益大幅度提升。“三权”抵押融资、农业信贷担保能力分别达到1000亿元。有组织的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在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位副市长发言后,黄奇帆指出,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具体实施意见,20日市委市政府已经召开了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对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天研究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代会要求的具体举措。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着力凸显主城的国家中心城市、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功能;要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要切实把握坚持城乡统筹、坚持确保供给、坚持效益优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农民主体的原则。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对两个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成为指导我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民用机场管理办法》、《重庆市市长国际经济顾问团会议第七届年会总体方案》等事项。
副市长马正其、童小平、凌月明、何挺、吴刚、张鸣、陈和平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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