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重庆各地近日持续晴热天气,随着8月伏旱期来临,高温天气的频度和持续时间将进一步加剧。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晴热高温天气将持续一段时间
通知显示,8月12日、8月13日,市气象台连续两次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潼南、渝北、大足、武隆、彭水等地最高气温达37℃以上,南岸、合川、铜梁、綦江、万州等地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据气象部门预测,晴热高温天气将持续一段时间。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的防暑降温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营运车辆要加强检修防止自燃
通知指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齐心协力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其中,气象部门要加强气候监测并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引导市民合理出行,并做好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各项准备。
交通部门要做好营运车辆检修工作,车内设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防止爆胎、自燃、驾乘人员中暑等事件发生。加强对高速公路和各类公路纳凉区域车辆运行安全的检查督查,防止因收费站点堵塞和公路交通事故引发大规模车辆运行瘫痪。
民防部门要对主城各区民防纳凉点进行排查检查,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向广大市民开放。供电、供水部门要认真做好供电、供水设施的检测维修和调度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电力、自来水供应,满足防暑降温需要。
严禁因高温停工克扣工资
通知指出,有关单位应全面落实劳动保护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安排生产第一线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严防因高温天气引发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工会组织和劳动者可以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适当提高高温天气期间工资支付标准。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森林及城镇火灾防范应对工作。高温伏旱期间,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有关部门要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测巡查,做到有火及早发现、及早扑灭。
此外,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地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坚决整治各种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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