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8月13日下午,国家环保部与重庆市共同签署了《共同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这是环保部与地方政府签署的第一个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
为什么环保部会选择首先与重庆签署这样的协议呢?
事情还得从2008年说起。
2008年加强合作
2009年确立为试验区
从2008年开始,环保部、重庆市便开始积极酝酿加强合作共建,进一步推进重庆环境保护工作。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重庆实施资源环境保障战略,积极建设长江上游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以此为契机,2009年,环保部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重庆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验区,完善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新机制,创建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新模式,为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积累经验。
意见提出,“到2012年,重庆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环境保护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库区水环境保护,促进区域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16项具体措施。
多举措共同推进
协议签署水到渠成
正是在2008年双方加强合作、2009年环保部大力支持的基础上,为加大对重庆环保工作的支持,环保部考虑到重庆的实际困难,在总量减排方面,确定重庆的“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重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宽松的环境容量。
在库区水污染防治方面,“十五”、“十一五”期间,环保部将重庆所有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将所有项目国家资金补助比例由60%提高至84%,累计获得70亿元资金支持。
此外,“十二五”期间,环保部牵头编制了包括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在内的十大重点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从规划投资、项目上给予重庆倾斜。
在环保资金投入方面,“十一五”以来共支持重庆环保专项资金14.8亿元,另安排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36.76亿元。
特别是在重庆市创模工作方面,环保部更是给予全力支持。
2009年,环保部出台文件支持重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0年3月,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批示同意重庆市主城区整体创模;2010年4月,环保部组织评审了重庆创模规划;2010年以来,张力军、周建、吴晓青、李干杰等部领导来渝考察调研时支持重庆创模;今年7月,张力军副部长来渝调研时对重庆创模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重庆创模工作起点高、决心大,有特色、有成效。
此次周生贤来渝,又明确表示双方将通过全面实施战略合作,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积极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助推重庆早日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重庆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环境支撑。
正是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重庆市的创模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促使了《共同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的诞生,使重庆成为环保部第一个签署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地方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