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万购买的奥迪车竟然是旧车,消费者巩先生一怒之下状告经销商
双倍赔偿购车款62万,并赔偿购置车辆的其他费用8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认定经销商构成欺诈,判决支持了巩先生的双倍赔偿请求。
巩先生说,2011年9月29日,他与寰宇恒通公司签订汽车购销合同,购买价值313000元的奥迪A4汽车一辆。提车一周后,巩先生发现车辆右后门有重新喷漆及其他修补痕迹,随后又发现车辆右前叶子板、机箱盖等多处有磨损、维修痕迹。随后,巩先生委托评估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果为该车辆车况与新车不符。巩先生认为,寰宇恒通公司在明知车辆为旧车并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却未予以明示,其行为已构成了欺诈,应承担双倍返还购车款并赔偿其他损失的义务。
庭上寰宇恒通公司辩称,他们交付的车辆为检验合格产品,即使交付时存在质量问题,他们也是不知情的。该公司根据一汽大众公司的要求,在销售之前对汽车的外部清洁情况如油漆、色差等其他问题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任何问题。
经海淀法院组织双方对车辆进行现场勘验,发现该车存在后门右上部有色差,其边沿有磨砂感等多处问题,车辆状况的确与新车状况不符。
法院还查明,巩先生提交录音证据,显示他在起诉前曾与寰宇恒通公司多次沟通协调,该公司销售主管人员曾承诺待下一批次奥迪车辆到货后为其更换整个车门,并赔偿部分款项。后双方因赔偿数额存在差异而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考虑录音内容所显示的双方交涉情况,以及时间、社会常理等因素,并考虑到巩先生提供了优势证据而寰宇恒通公司未提供相反证据,认定这辆奥迪车进行过修理,存在瑕疵,不属于新车。
对于双倍索赔,法院认为,对于具有丰富售车经验的4S店而言,对油漆等多处瑕疵或修理情况的存在应是知晓的,但未如实告知巩某,而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其行为构成欺诈,因此判决支持双倍赔偿。(记者王秋实)